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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活动尤其是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不断增加温室气体的排放,导致全球性的气候变化。这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主张尽早采取谨慎的措施减缓和防止灾难性的气候变化,并提出了多种政策工具和合作机制以推进全球的共同努力。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大约155个成员国正式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一致同意采取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二氧化碳(CO2)是引起全球气候变化的最重要的温室气体(GHG)之一。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举行,来自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一万多名代表与会。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是《公约》的补充,它与《公约》的最主要区别是,《公约》鼓励发达国家减排,而议定书强制要求发达国家减排,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此次会议上,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在2009年12月举行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共有来自世界各国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此次会议旨在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并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会议上,与会代表就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磋商,重申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对人类带来的巨大危害。会议结束后,大会秘书处已收到55个国家递交的到2020年温室气体减排和控制承诺,这些国家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占目前人类总排放量的78%。
在共同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过程中,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来有效减少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进行国内能源税和资源税的改革、能源密集型产业的产业升级、改革或引进国内原有的碳税政策等。二氧化碳税是减少碳排放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多数经济学家建议通过征收碳税来实现二氧化碳减排工作,认为碳税是最有效的减排手段,目前已有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征收二氧化碳税或能源税。但是二氧化碳税的征收将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各国在引进或改革二氧化碳税的过程中,会结合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一系列的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力争削弱征收二氧化碳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政策目的。
国内对于二氧化碳税的研究起步相对比较晚,这种情况的出现同国内的大背景有比较大的关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过于的重视经济利益,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从而造成一些地区在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局部的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甚至造成了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在相当一段时间难以恢复的原貌的后果。正是基于诸如此类现象的出现,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而对于二氧化碳税的研究也是伴随着国内对于过量二氧化碳所引起的气候异常变化造成的影响的认识而深入的。
全文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阐明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阐明了我国征收二氧化碳税的必要性,主要分为以下四点:从现阶段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现状和过度二氧化碳排放对我国造成的危害,《京都议定书》及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我国所面临的节能减排的压力,开征二氧化碳税是完善我国相关税制的需要,开征碳税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文中论述,进一步揭示了我国设置征收二氧化碳税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第三部分阐明了我国征收二氧化碳税的可行性,主要从征收二氧化碳税的理论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措施为征收碳税提供的可行性,国外开征二氧化碳税为我国提供的借鉴等方面进行阐述;第四部分阐明了我国二氧化碳税的征收设计,主要从二氧化碳税的征收设计和征收管理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其中二氧化碳税的征收设计包括二氧化碳税的纳税主体、课税依据、课税环节和税率四个部分,二氧化碳税的征收管理包括二氧化碳税的管理成本和税收管理权限和建立征收二氧化碳税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第五部分阐明了我国二氧化碳税征收的配套政策,主要从征收二氧化碳税所涉及的征税原则、税收优惠政策、开征碳税的宣传工作以及同其他节能减排政策的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了阐述;第六部分为结语部分则是对全文的回顾与总结,并指出了尚待深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