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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诞生于上世纪,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截至2015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数已经由2008年的15亿人增加至30亿人,其中仅中国互联网用户就多达6.88亿人。自国家将“互联网+”的概念作为经济领域重要战略后,作为全球第一大互联网用户市场,我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行业相关的资本运作也日益频繁,并购重组、挂牌新三板、A股上市甚至海外上市层出不穷,因此对于互联网企业估值的需求也变得高涨起来。但是传统的企业估值方法在面对互联网行业时却显得不够有效,大部分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互联网企业面对着持续亏损或盈利不稳定的窘境,常常无法使用传统方法进行估值,而这部分企业却恰好是互联网行业资本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能够对这些企业做出合理有效的估值就成为了企业所有者和投资人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通过以梅特卡夫定律为理论基础,综合考虑了互联网企业价值驱动因素及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构建了新的模型,一方面充分反映了用户资源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另一方面也通过引入新的参数对互联网企业采取了相对谨慎的估值。在本文构建的模型中,通过企业每用户贡献值ARPU、企业用户数量n、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数量m、企业获取新用户的成本R和用户转化率α等五个参数对初创期互联网企业进行估值,综合考虑了企业用户规模、用户规模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以及企业获取用户的成本。并且本文更进一步提出可以通过对比初创互联网企业和同行业其他获取新用户的成本来判断该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理论参考。最后,本文使用模型对A公司进行估值,得到的估值结果很低。经过分析后发现,该公司每用户平均贡献甚至低于其每用户获取成本,这很大程度上是其商业模式不佳导致的。因此最后得到结论是A公司未来不具有形成网络规模经济的潜力,没有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