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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横空出世并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了我国慈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助推器。网络募捐以其简单、快捷、高效的优势受到公民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已经成为了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主流方式,它不仅有利于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有效弥补了我国当前社会救助的不足,更为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网络募捐是一种借助网络平台的慈善方式,而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自由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高度的开放性意味着网络募捐在发挥社会救助作用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多问题,再加之我国对网络募捐的法律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未形成合力、剩余款物使用信息不透明、监管手段滞后等种种因素,网络募捐领域的乱象跌出。网络募捐从乱象到规制需要政府主动站出来,对网络募捐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这是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也是促进网络慈善事业良性发展的必要保证。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主导网络募捐监管工作的同时也应积极整合社会监管资源,构建一个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为网络募捐的规范化发展保驾护航。本文首先阐述了网络募捐监管相关概念,就何为募捐行为、网络募捐行为、网络募捐监管进行了界定并概述了网络募捐的特点;其次,以协同治理理论和网络社会化理论为依据,以“罗尔事件”为典型案例,对网络募捐行为政府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展开分析,认为网络募捐政府监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网络募捐行为政府监管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网络募捐行为政府监管法制不健、监管尚未形成合力、网络募捐剩余款物监管不到位和监管效果不佳等问题。再次,对导致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根据上述的问题及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从健全网络募捐行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剩余款物的管理和监督、优化政府监管手段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希望能为我国网络募捐行为的有效监管提供帮助和参考,促进我国网络募捐的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