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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农产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十分特殊的地位,农产品贸易争端是国际贸易争端的重中之重。因而研究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主体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通过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以及中国禽肉熟制品“封关”6年重返欧盟市场的案例分析等,从行业协会视角探讨了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主体问题。
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提出研究问题、概括研究综述、描述研究内容、指出文章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分析,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概况、争端特点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主体的优劣势分析。第四章案例分析。第五章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及内外制约因素分析。第六章对策建议。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分析表明: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中涉及最多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涉及世贸组织协议或协定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检疫措施实施协议》。同时我国农产品贸易争端的特点表现为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主、以水产品和经济作物为主、以政府解决主体为主。
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主体比较分析的结果表明:行业协会在信息收集、专业人才储备、谈判主体等资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可以很好的弥补政府和企业的不足,更好的应对国外诉讼,化解贸易争端。
案例分析显示:中国熟制禽肉制品重返欧盟市场是中方与欧盟积极磋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政府在建立监管体系、实施标准生产、跟进外围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通过建立全过程标准化体系、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为重返欧盟市场做出努力。行业协会在引导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发挥信息优势、帮助企业争取公正待遇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通过中国禽肉熟制品“封关”6年重返欧盟市场的案例分析,从实证角度证明了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研究表明,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行业协会在代表企业应对国外诉讼、运用保障机制维护行业权益、建立预警机制避免损失、协调行业企业整体利益、拓展行业国际市场与生存空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业协会的外部制约因素涉及立法滞后导致的行业协会市场地位不明、规定不完善导致的行业协会职能定位不明、政府干预导致的行业协会运行机制不灵。行业协会的内部制约因素包括协会会员实力弱、协会覆盖面窄、协会专业人才匮乏等。
有效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中的作用,需要改善农产品行业协会外部环境,完善农产品行业协会内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