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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借鉴现代听证程序的基本制度,在深入探讨民事检察听证的基本原则、具体制度的基础上,剖析了当前我国民事检察听证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阐述了完善我国民事检察听证的一些基本思路,并提出了我国民事检察听证规则的建议稿。全文除前言外,共分四章;前言。从评析民事抗诉制度弱化论入手,笔者强调当前坚持民事抗诉制度最紧要的是如何完善民事抗诉的提起程序,使之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由于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几乎全部来源于当事人的申诉,因此,在人民检察院的民事申诉审查程序中,建立和完善民事检察听证制度意义重大。此即本文的写作目的。第一章,民事检察听证概述。笔者简单介绍了听证在中外的发展过程,提出民事检察听证的概念,并从制度和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了民事检察听证的含义。通过与其它听证形式的比较,分析了民事检察听证的不同特点。分别简要论述了法律价值、法律程序价值后,阐述了民事检察听证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第二章,民事检察听证的原则。笔者简要分析了法律上原则的含义,根据法律程序的核心原则和民事检察听证的民事性特点,提出应将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处<WP=4>分原则作为民事检察听证的原则,并分别阐述了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处分原则的概念、意义和在民事检察听证中的具体要求。第三章,民事检察听证的具体制度。参考现代听证的基本制度,笔者认为民事检察听证主要包括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的方式、听证的主体、听证会的程序和听证结论等制度。关于听证的适用范围,笔者分析了人民检察院不同的审查结论对当事人的影响,认为对所有的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申请的,都应该举行听证。关于听证的方式,笔者通过分析人民检察院不同审查结论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质的差异、抗诉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及当前民事申诉案件的实际,主张民事检察听证分为正式听证与简易听证两种方式。关于听证主体,笔者主要探讨了听证组织者、听证主持人以及听证当事人在听证中各自的权力(或权利)、义务。关于听证会的程序,笔者着重探讨了正式听证会的程序,将正式听证会分为听证前的准备、听证的开始程序、听证的进行程序和听证的结束程序等程序阶段。关于听证结论,根据听证方式的不同,分别分析了正式听证与简易听证相关听证结论的制作程序和制作期限。第四章,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检察听证。本章首先剖析了当前民事检察听证中在听证原则和具体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上述问题的观念,立法和素质等方面因素,阐述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检察听证制度的基本思路,最后,在总结我国民事检察听证实践的基础上,根据程序法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听证规则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