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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城镇的发展,不仅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而且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吉林省既是农业大省,也是传统老工业基地。县域城镇上接大中城市,下连广大农村和农民,是全省城镇体系承上启下的结合点,县域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吉林省县域城镇化不仅有利于妥善解决“三农”问题,而且有利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本文以县域为基本研究单元,构建县域人口城镇化评价质量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与主成分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吉林省县域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研究表明:吉林省县域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较高,但是其增长的速度缓慢,而且县域人口城镇化的发展不均衡。吉林省东部地区县域在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中比较重视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生态的发展,但是城乡差距较大,城乡统筹发展有待加强,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而吉林省中部地区县域在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中比较重视城乡统筹发展,但是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生态等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不符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同时也不利于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吉林省东部地区县域人口城镇化的质量较高,不仅高于中西部地区县域人口城镇化的质量,而且高于吉林省县域人口城镇化质量水平。为了推进县域人口城镇化的的进程,吉林省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及其相关制度,提高县域人口城镇化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