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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校餐、校舍、校车覆盖学生在校生活的“衣、食、住、行”,近年来也成为我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四方面工作重点与特色虽不尽一致,却都存在着政策上的不足:其体系尚不完备,运行机制也有待优化。这一方面需要结合我国实际予以分析和解决,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提升实际工作水平。具体而言,在校服问题上,由于校服的管理权过于集中,导致校服的流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质量监管难以进行,校服质量问题频发;校服政策对校服的定位不切实际,引起强制推广的系列问题。美、日两国的政策实践表明,引入产品质量准入机制、分散管理权是加强校服质量监管的有效途径,以“着装规范”取代“统一校服制”更有利于学生发展。建议我国校服政策在完善校服的市场机制、增加政策弹性方面有所改进。校餐问题根源在政策协调能力差、专业化水平低。大部分校餐政策层级较低,效力有限,很难统一规划校餐服务;政策中对财政、营养、卫生各部门的权责划分不明,致使其缺乏有效协同运作;已有政策在标准确立、人员配备等方面较为粗放,不具备专业能力。通过对美、日两国校餐服务的比较,建议我国的校餐政策建设应本着立法先行的原则,尽快颁布《儿童营养法》等基本法案,建立部门联席的工作机制,对校餐供给的覆盖范围、运作机制和供应形式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并通过引入专业技术、加强人员培训等手段提高校餐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校舍政策三十余年的演变呈现出一种“运动中心”的特征:校舍问题的解决与校舍政策的建设总是以阶段性的专项工程的形式展开,缺乏长效的运作机制。针对美、日两国校舍政策的考查显示,立法和充足的财政支持是建立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的关键,同时也应重视校舍的工程质量审核,这是我国校舍政策建设的重点。校车问题产生于家校距离增加的实际需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代表的政策因未能对权责划分、财政管理、成本分担等基本问题予以限定,因而执行受阻;其所提供的各类标准也尚不完备,未能覆盖校车运营的全程。美国的校车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标准体系,对校车生产、销售、运行等各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财政充足、灵活多样的运营模式也确保了校车的供给。我国的校车政策仍需细化法律规章,增强操作性,明确责任主体,务必落实安全标准与供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