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收费的“有偿性”论行政收费中相对人权益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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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的多与乱在中国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历时已久,上至中央各部下至地方各乡镇都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特别是地方政府其政府收入的绝大部分来源于行政收费而非税收(据报道,有的县市的收费项目高达1000多甚至几千个),行政法规、规章、各级政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均可随意设立收费项目,民不堪其扰。虽经中央几次整顿清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中国百姓历来深恶“苛捐杂税”,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皆因难以承受捐税之重。目前的乱收费问题已经让百姓民怨沸腾,因此行政收费的法治化,收费中的相对人权益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治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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