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然报复思想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当代的理论体现。自然力报复呈现了人类对自然力利用程度与自然力反馈人类的专制约束的辩证发展过程,间接隐含着人类的自由问题;自然界报复为这一辩证法在实践中如何展开以及人类的自由本质在自然面前如何呈现的问题上作了深化。自然报复既在事实层面表征人与自然的一种不和谐状态,又在价值层面包含有对人类主体意识中存在的“人与自然对立状态”的深刻批判。以自觉呈现永恒自然界限和相对自然界限制约来平衡人类主体意识的膨胀,客观上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真正的辩证法得以彰显,告诫人类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以加深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来扩充自身的自由度。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客观生产力水平与特定社会形态的价值导向、阶级利益驱动以及社会制度缺陷等复杂因素制约下的一系列短视行为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累积效应是自然报复产生的根本原因。恩格斯从扬弃主体性意识、达到“两个提升”、实现“两个和解”三方面为人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作了有益探索,从生态维度阐明了人类实践活动的自然界限,凸显了自然生态的基础性价值;在生态意识层面提升了人类的生态警觉性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在行动指引上为人类脱离生态困境指明了基本方向和发展前景;在实践途径上为我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目标探明了社会发展路径。自然报复思想在当代面临着如何实现与时俱进的现实问题。我们以对“自然报复是否是今天的生态危机?”“‘自然报复’的提法在当代是否合适?”“自然报复的最终归宿在哪?”“自然报复如何与时俱进?”四个方面问题的回答来试图为自然报复思想的与时俱进作进一步地探索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