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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行政综合执法后,城管综合执法开始踏上中国城市管理的历史舞台。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城管综合执法经历了探索阶段、实施阶段、困惑和反思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引发了法学领域、城市管理领域等相关领域的争议、探索,更引起了在其体制之下生存的“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迷惑和质疑。本文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基于对城管综合执法的起源、模式、从业人群和岗位职责范围等的研究,结合实现职业化管理应当具备的制度保障,力图探索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实现执法公正所需的能力素质要素,以及国家实现对其职业化管理应该建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制度的建设。本文首先对城管综合执法的职业化管理进行了基本的概述,以了解综合执法的执法范围、执法方式、机构设置、从业人群等的基本特征,以及综合执法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应具备的特征。接下来对综合执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原因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综合执法中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务化暴力、程序违法严重和综合执法队伍素质缺失三方面;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其职业化管理的缺失,主要是准入机制、培训机制、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机制的缺失。在此基础上,从综合执法类的岗位类别、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行政相对人的角度,探索其应匹配的能力素质要素,构建素质模型。最后一部分则在能力素质模型的基础上探索城管综合执法实现职业化管理所需的人力资源管理核心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制度的建设。本文采用历史的、理论分析等的研究方法,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探索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的途径及方法,依托综合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来提高政府的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和谐城市”、“和谐社会”建设,为决策者和相关利益相对人提供一个较为全面和准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