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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各类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国内投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承接大量外商投资,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均收入大幅提高以及金融市场深化,我国国内投资也逐渐增多。然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碳排放也随之加剧。根据“污染避难所假说”,污染企业在面临严格的环境标准时会转移至环境管制宽松的地区,污染排放也会转入承接地,我国可能沦为外商投资的污染避难,某些地区可能承接来自其他地区的污染转移。因此,如何协调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问题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我国各地区在承接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的过程中,需要寻求合理的环境规制和碳减排政策,以期将投资、经济增长和低碳经济结合起来,实现二氧化碳减排和经济增长的“双赢”本文在理论方面阐述了环境规制对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机制,以及FDI等投资影响二氧化碳排放的环境规制门槛效应。通过现状分析发现环境规制、外商投资、国内投资和二氧化碳排放变化的关联,并将FDI按来源进行划分。在此基础上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对不同来源FDI以及我国国内投资的影响,同时验证了各类投资对碳排放影响的环境规制门槛效应。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是港澳台、日本、新加坡和韩国在我国进行投资时会考虑的因素,我国国内投资也会规避环境规制的影响,来自德国和美国的FDI则不受环境规制的影响。产业层面的结果表明,高碳排放行业的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更容易受环境规制的抑制作用,且后者受到的影响更大。另外,我国各类投资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存在环境规制门槛效应,其中,德国和美国FDI对碳排放的影响存在环境规制的单门槛,其他投资对碳排放的影响存在环境规制的双门槛。不同环境规制水平下,各类投资的碳减排效应存在差异,跨过第一个和第二个门槛,投资能够起到更有效地碳减排作用,并且外商投资的碳减排效应大于我国国内投资的碳减排效应。本文对环境规制下各类投资区位选择及其碳减排效应的分析对于我国如何合理制定环境政策,引导外资流入和国内投资,实现节能减排和低碳化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