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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不平等问题是牵动每一个社会和每一个人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人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生命机会,而且对任何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大影响。21世纪的世界,充斥着贫困与不平等,这是再富有想象力的前人也很难想象到的。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构成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这一变革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改变。到20世纪90年代末,虽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和变革中,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也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下岗失业”以及由下岗失业而产生的城市新贫困问题,成为继农村区域性贫困之后,困扰中国社会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在中国最贫困群体中以女性为主的社会问题更加尖锐,出现了贫困女性化的现象。众所周知,没有女性发展的社会发展是不完整的,也是畸形和扭曲的,因此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关心城市中的贫困女性。
本研究以城市贫困女性为研究对象,首次尝试采用奈娜·卡比尔等学者提出的社会关系分析框架,从制度分析角度,运用社会排斥理论和定性研究方法,通过对社会关系中四个关键制度--国家、市场、社区、家庭对城市贫困女性社会排斥的考察,通过城市贫困女性与非贫困女性、男性的对比,探究制度是如何制造了社会不平等。本研究将国家演绎为社会保障制度,市场演绎为就业制度,社区演绎为社区服务制度,家庭演绎为家庭分工制度,并建立了具体的分析框架。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市场就业制度、家庭分工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和社区服务制度互动过程的描述和解释分析,呈现城市贫困女性处于社会排斥和不平等遭遇的社会事实。本研究一方面出于对女性弱势群体的价值和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也出于对共建和谐社会的关注。
本研究认为伴随着经济制度的转型,市场就业制度排斥了城市贫困女性,在再就业的过程中,她们又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家庭分工制度使她们承担了过多的家务劳动和家庭成员照顾的责任,这使她们一方面由于时间、精力等问题不能充分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因而不能就业或处于非正规就业形式;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女性的社会角色,进而限制了女性就业的领域。家庭分工制度增强了就业制度对城市贫困女性的排斥。由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都是与就业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状况的结果是社会中稀缺资源过于集中地分配,过于集中在一部分人手中。城市贫困女性由于受就业制度的排斥,家庭分工制度的影响,不能就业或处于非正规就业形式。不能就业意味着她们失去了国家提供的大部分社会保障资源。虽然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保护处于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利益,但由于制度在实施中规则和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城市贫困女性的利益严重受损。社区服务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延伸,社区社会保障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上。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应保尽保”,但由于制度在设计和基层的具体实施中存在着规则和实践的脱节,使这一制度也没能有效地改变由于就业制度排斥、家庭分工制度影响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排斥所导致的城市贫困女性遭遇不平等的发生。总之,正是在市场就业制度、家庭分工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及社区服务制度四重因素互动的运作下,对城市贫困女性的社会排斥展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进而制造了与城市非贫困女性、男性相比,城市贫困女性在社会价值物的占有、机会获取、需求满足、社会权利要求等方面的不平等。
本研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研究的准备。包括研究背景、问题提出、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创新与不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在中国城市经济制度转型的背景下,以社会关系分析法和社会排斥理论为基础建立了研究框架,具体描述了市场就业制度、家庭分工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社区服务制度和社会不平等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是总结与讨论。在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概述和讨论后,还就政策和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了建议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