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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犯罪并不能算作是一个新生概念,古已有之。纵向来看,可以追寻到原始社会中“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报复现象;横向来看,在英美法系中“HateCrime”也早已在立法和司法活动中被适用,在其刑法学、犯罪学的研究中有所体现。近些年来,我国国内许多城市和地区有仇恨情绪蔓延,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心态的问题,还引致了许多刑事案件。马加爵杀人案,杨佳袭警案,陈水总公交车纵火案,河南、陕西、广东、江苏、福建等地频发的幼儿园和校园内的暴力杀人伤人案件,台北的地铁砍人案等等,仇恨犯罪的现象在我国频繁出现。这种日趋严重的社会危险因素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有关仇恨犯罪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然而仇恨犯罪现象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关的研究并不多。搜寻国内有关仇恨犯罪研究的文章,多是从整体宏观角度对仇恨犯罪进行分析,着重分析仇恨犯罪成因的并不多见,而专门分析仇恨犯罪心理成因的文章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本选题旨在将仇恨犯罪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类型进行研究,选择性地研究其主要特点,鉴于心理因素对仇恨犯罪产生的重要作用,选择从仇恨犯罪的心理成因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及实证数据,分析我国仇恨犯罪的心理特征,充分解读仇恨心理的产生过程,厘清仇恨犯罪产生的心理成因,以期对预防和治理仇恨犯罪,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一点贡献。选题的目的主要在于完善仇恨犯罪研究的体系,提出多因素综合作用的仇恨犯罪心理成因的观点,阐明各个因素间的关联及相互作用,尝试探寻仇恨犯罪心理矫治的新路径。在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综合运用了心理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数量研究法、经验总结法以及现象学中的本质还原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写作。本文围绕上述背景和目的,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首先,对仇恨犯罪进行深入解读,从仇恨犯罪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入手,详细学习相关知识,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对比国内其他学者的理论,给我国仇恨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做出界定,将我国仇恨犯罪现象进行初步的归类与分析。其次,归纳和总结仇恨犯罪的心理特征,从认知特征、情绪情感特征、意志特征、动机特征和性格特征五个方面入手,对仇恨犯罪心理进行描述与总结。再次,也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对仇恨犯罪的心理成因进行分析,结合犯罪心理学中心理成因机制学说,提出仇恨犯罪心理形成的多因素综合作用的观点,然后进一步阐释仇恨犯罪心理成因的主体和外部因素。主体因素主要包括仇恨犯罪人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两方面,外部环境因素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最后结论部分提出了关于仇恨犯罪心理预防与矫治的几个预想,包括仇恨犯罪人的心理矫正、行为人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以及客观社会整体环境的改善与治理三个方面。综上所述,仇恨犯罪原因的研究中重中之重便是仇恨犯罪心理原因的剖析。虽然仇恨情绪是一个人的生理本能,但是并不是产生了仇恨情绪便导致仇恨犯罪的发生。本文对我国存在的仇恨犯罪现象进行扫描,以仇恨情绪的生成为出发点,深入探索其产生背后的心理原因,论述引发仇恨犯罪的心理原因是一个动态的、互动的、多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