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补贴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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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反补贴调查,从外部条件来看,固然有其他国家贸易保护、遏制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但是,从我国自身的角度出发,我国的补贴政策的确存在问题。特别是地方政府补贴,相比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在补贴的提供主体、利益的授予和专向性的认定上都更为容易。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分析,以期能找到一些解决方法,走出现实困境。本文从贸易理论的角度说明了地方政府补贴的理论渊源,并分析了地方政府能够提供补贴的权力来源,包括其合法性基础和合理性基础。本文认为中国地方政府补贴存在的问题可分为三类,提供主体的认定问题、授予利益的认定问题和专向性的认定问题,进而对每个问题分别分析在“钢制轮毂案”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案件中对其的认定。其中,在提供主体的认定中主要讨论“公共机构”的认定;在授予利益的认定中着重讨论基准的问题;而在专向性的认定中,则侧重讨论一组企业或产业的认定。在此基础上,本文归纳出中国地方政府补贴遭受反补贴调查的特点,即效仿效应明显;反补贴调查导致反补贴措施比率高。再以这些特点为根据,分别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角度出发,总结出我国应对反补贴调查的策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要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在制定政策时态度要严谨,并且在应对反补贴调查时要加强各级政府内部的沟通,同时与企业合作,制定最佳的应诉措施主动地参与到诉讼中。对于企业来说,要密切关注国际上自身产业的发展情况,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未雨绸缪,同时要改变依赖政府的逐利方式,降低引起反补贴调查的可能性,当面临反补贴调查时,要积极应诉,与政府、律所和高校合作,确定理想的应诉策略。此外,要更多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功能,淡化政府的作用。最后,在结论部分指出本文未详细讨论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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