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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和灵魂,它反映的是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目前,政府公信力作为衡量政府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已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关注。在2006年9月4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上,温家宝总理着重强调:政府要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就必须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这也充分说明,政府公信力是和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政府的执行力密切相关的。政府如果不能够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适时而动,提高行政效率,就很容易脱离民众,失去民众的向心力。政府一旦失去信用,得不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就会严重影响到其自身的形象,损害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甚至会危及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因此,提升政府公信力,就成为目前各国政府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政府的涵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狭义的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一般我们使用狭义的政府概念,即把政府理解为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包括一个国家的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统一领导全国地方行政工作,集中掌握国家的国防、外交、财政、内政等行政职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地方政府,它是指管理一个国家行政区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对应于中央政府的称谓。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府部门。本文中所涉及的地方政府,就是指中央政府之外的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对地方政府的范围界定,明确了研究对象的载体,使本文对政府公信力的研究得以进一步。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研究政府公信力是很有必要的。我国政府由于采用多层次的设置方法,出现了政府管理层级多,管理幅度广的现象,正是这个现象导致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信力的表现出现差距。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不同表现,使民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心态与信任程度呈现出很大的差别。2007年5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公布了“全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社会心态部分)”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与地方政府出现差异。该机构的调查结果,即公众对各类机构的信任度,依次表现如下:1、对中央政府很信任;2、对法官和警察比较信任;3、对地方政府比较信任;4、对信访机构比较信任;5、对消费者协会比较信任;6、对社区组织比较信任;7、对行业协会较低信任;8、对宗教组织较低信任。由此可见,民众对地方政府信任度要低于中央政府。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提升进行深入的研究。在对政府公信力问题的研究方面,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实践领域,均有一定的进展,但是能对地方政府公信力作系统探索的,目前还不多。虽然在关于地方政府信用,地方政府诚信方面和地方政府与民众的关系等方面有一些学者也进行了分析研究,但这并不能真正和全面地反映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问题。我从他们的研究中获益良多,各学者的研究也为我研究地方政府公信力提供了各个方面有益的借鉴。我国要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就必须在制度、理念及行为三个方面着手。我们应在法律上明确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政府的行政执行力,树立政府真诚守信、恪守诺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形象,建构现代诚信政府。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从总体上来说正在逐步提高,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在某些地区或某些层面上呈现出弱化的趋势。本文写作的目的,是希望能够突破现有仅从宏观层面出发研究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状态,而从理念、制度和行为三个方面入手,对地方政府公信力问题做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首先通过分析地方政府公信力弱化的因素认识到提高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必要性,从而提出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进而探讨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途径的可行性;再从定量分析和管理的角度,提出地方政府公信力测评指标体系的概念,并对该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初步探讨,希望通过建立这个测评办法使地方政府能够在量化条件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为公众增加一个深入了解地方政府的途径,以期籍此达到提高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的目的,为成功塑造一个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的政府提供条件。本文写作主要分为四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交待了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研究的大环境;第二部分主要是理论分析,首先对地方政府做了一个界定,接着阐述了诚信的历史渊源及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内涵,最后对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理论基础做了详细的分析;第三部分则详细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缺失的表现和原因分析,论述了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必要性;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该部分的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即地方政府公信力测评指标概念。并对这个指标进行分析,初步构建一个地方政府公信力测评体系,希望通过量化分析地方政府的各项指标,可以促进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有助于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本文限于笔者的理论认识深度,会存在多方面的不足,但是希望可以引起该领域各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以成真正之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