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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将社会管理定位为政府四大职能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社区治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社会管理成为政府和学者们关注的核心话题。另外,在党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还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确保治理是符合现代化发展。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中,要确保群众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不仅可以实现自我管理,还能够实现自我服务,同时要达到自我教育以及自我监督的目的。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单一的管理主体向多元治理主体转变的过程,党和国家对创新社会治理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这也为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社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之一,政府对其发展尤为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发挥社会协调作用,打破这种“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面,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强有力推手。而当前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参差不齐。在“三社联动”的号召下,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数量和质量都有很大提升,给基层的服务带来了新的生命力,促使其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伴随着一些问题,主要由社区内部的组织结构来看,不管是从人员构成或者是从经费的获得方式以及组织架构这几个角度来看,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当然在业务领域以及工作方法,更是显露出不少问题,大大削弱了社会组织的应有活力。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方式,从微自治到联合自治是现实之需,发展之要。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需要经历从微自治到联合自治,才能有效社区整合资源,加大社区社团服务的覆盖面,加强社区治理的力度,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如何实现从微自治到联合自治的转型,就成为社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浏河社区居民自管联盟为研究对象,介绍了浏河社区微自治的概况,浏河社区微社团治理困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微社团认可度低,参与意愿不强;二是微社团之间缺乏横向的经验交流;三是缺乏资源互通,微社团动力不足;四是社团领袖各自为政,配合不密切。针对这些症结,浏河社区社团联合起来,成立浏河社区居民自治联盟,在联盟的培育与发展中提高社区治理的成效。本文希望通过对浏河社区社团联合的先进经验介绍与对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之后得到的结论和思考,能为浏河社区社团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更能为其他社区社会社团的培育和发展提供有效的借鉴,使联合自治成为社区社团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