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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多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传统的以文字媒介为主的感知世界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革,电影、电视、虚拟影像、网络视听等媒介在文化传播系统中正形成新的视觉符号。文学改编是文本媒介与影视交互中出现最早、作品产量最多的表现形式,影视作品一直在丰富的文学资源中获得创作的灵感;文学作品通过影视传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对优秀影视内容进行重新编辑出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优秀剧本匮乏的局面,也是繁荣我国文化产业多元发展的有效举措;影视后出版物是文化市场新兴产物,在多年汲取文学养料不断壮大之后,影视开始“反哺”传统图书出版。经典文学文本可以改编为影视作品;广受欢迎的影视作品可以重新翻拍;通过影视传播进一步扩大了作品的影响力,进而产生影视后出版物,三者之间环环相扣、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形成一个稳定、有序的三角结构。多媒介交互发展不但一定程度上缓解“剧本荒”,繁荣影视产业,产生规模化文化衍生品,也为传统图书出版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对扩大民族文化影响力,使我国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迈进起到有力推动作用。文本媒介与影视媒介交互传播引发“共读”现象。以想象和思考为优势的文字表达和以具象和直观为优势的影像呈现之间,可以相互补充、互为阐发,使得受众在文本阅读和影视欣赏中获得新的感官体验。“共读”能够实现文本媒介和影像媒介都不能达到的单一审美体验,影视的直观性和文本的间接性在“共读”中形成“互惠互利、共谋共利”的关系。“媒介交互性”思想的引入,为文本媒介和影视媒介交互传播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一方面从媒介“互补-增生”发展定律的角度,解释文本与影视交互传播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另一方面帮助我们理解文本与影视互动的实质是编辑创构活动,编辑通过不断的解构和缔构媒介,在新旧媒介交互中发展着、繁荣着文化。在多媒介互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娱乐化改编,解构式颠覆原著;部分翻拍作品娱乐化历史;出现神怪剧和克隆剧;一些影视后出版物质量不高等。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编辑在多媒介交互中经验的增加;从业人员素养的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加快,相信出现的相关问题将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