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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世号船山,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其时天崩地解,国破家亡,从学术上看,问题在于明末儒学流于空疏,缺乏对经史之学与外王之学的足够重视。船山有鉴于此,特别重视对经史文本的诠释,通过对史事和政治的讨论,力图贞明足以为后世取鉴的资源。《尚书引义》初稿成于船山45岁时,定稿于船山71岁时,是王船山借《尚书》文本衍生出的问题而发挥自身哲学思想的著作。《引义》的文体,四库馆臣说:“推论其大义,多取后世事为之纠正”,是一部以史证经、别出心裁的著作。船山在《读通鉴论·叙论四》中说,《尚书》是“治道之极致”。在他看来,《尚书》所记载的是圣王之治,是德治。因此,道德与治道的关系是《引义》的核心论域。“诚”是《尚书引义》的核心思想。在船山的思想体系中,“诚”是一个无实指的哲学概念,它指向的是概念之间的关联性,使成对的概念互为根据、互为体用。《引义》开宗明义,将“诚”解释为“实有”。“诚”既是指实有天命、实有其性、实有其(心之)德,又是指一切事物,尤其是人类生活的各方面都有存在与价值的根据。因此,现实的物质生活是有意义的,由道德实践而开启治道是可能的。“诚”既是指人在本质上的实有,又指主体的道德境界。主体要达到“诚”的境界,必须在后天的实践中不断在“事”上证验自身的道德本质。因此,人的心性修养和道德实践,乃至治道的开辟,无不是对“诚”的实现。“诚”的思想贯穿于该书的性论、心论和治道论之中。船山言性,说的是“形质”之中的性,虽然他也认可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分,但二者统一于形质之中、统一于天之所命。船山通过“气衷形”、“性衷气”(衷即诚)的辨析,认为人性当中既有价值的根据,又有身体的、生命的本能与需求,而人的道德实践、治道的开辟是这二者的凝结。船山在《引义》中提出了人性日生日成说,认为人性既是普遍的、本质的,又是个体的、朴素的,同时还是现实的、处在不断生成之中的。他所关注的是,现实的善恶之别是如何产生,以及在现实经验层面改变人性何以可能的问题。船山在言“诚”的同时,也重视说“明”,“明”是达到“诚”的必由之路。“明”是“心”的认识能力,有逐物而动,被感性经验牵引的属性。因此,《引义》讨论“心”区分了“人心”与“道心”,“人心”是知觉、作用与情绪、情感,“道心”则是心中固有的道德律则以及道德情感。船山言心,突出的心的主宰意,也就是以“道心”统摄“人心”,以二者合一而作用出的“志”主宰意识活动与生理本能,再由受道德律则支配的意识活动主宰感性经验。船山还特别重视“心安”的说法,“心安”是道德修养的良好状态,而“心安”必由心之主宰来实现。《引义》中的治道思想十分丰富,重点是将道德的实践变成良善的政治与制度。他特别强调“天”的意义。他认为“天”是政治权利的来源,民众不是君主的附庸。因为百姓需要保护,所以君主才能效法天养育万物,“作民父母”。治道论中的“天”不是自然的天,也不是神意的天,而是佑民的道德义务与合乎主客观规律的实践的结合。船山不主张听任民意,也不主张忽视民众的需求,而是一切以合天道为归依。船山讨论治道问题,总是从“有效性”问题上着眼,在他看来,合乎道德的政治必然是有效的政治。他是基于这—前提,解释《尚书》文本,架构他所理解的圣王之治。船山是主张历史变化论者,因此他反对以后世的“陋术”去附会与质疑上古三代的圣王之治。他重视总结圣王之治中的道德资源,提出了“有传德无传道”的治道因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