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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这一古老而常新的制度,历经近两千年的发展不但已经与物权并驾齐驱共同构成了财产法的两大支柱,而且自身也形成了十分完整而严密的体系。在债法中,对连带债务进行专题研究早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在我们的生活中,连带债务是一种很常见的债务形式。综观对连带债务的研究可以发现,研究具体制度的较多,研究深层理论的较少;研究各国立法状况的较多,研究适用问题的较少。这就使得连带债务的研究一直未能走向深入,而且存在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因此,对连带债务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深入浅出地分析连带债务产生的原因,准确界定连带债务的含义、性质以及构成要件,特别是清晰廓清连带债务与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相关问题的界限,仔细分析连带债务对内效力、对外效力的不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正是从这些角度,并结合我国的研究状况来阐述连带债务的。第一部分:连带债务的历史沿革。连带债务的历史十分悠久,历经近两千年的风霜雪雨仍然存在社会生活之中。因此关注连带债务的沧桑变迁,对于全面了解连带债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部分,本文从国外以及我国两条脉络分析了连带债务的历史沿革。在国外,特别是在大陆法系中,连带债务的发展经历了与共同债务、共同连带、单纯连带的分合变迁从而形成了现今的连带债务体系。比较而言,我国连带债务的发展较为缓慢,真正意义上连带债务的产生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可喜的是近年来连带债务的研究倍受关注。第二部分:连带债务产生的原因。从本质上说,连带债务是一项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而对债务人而言极为不利。但是一直以来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很少,因此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有益的尝试。本文认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维护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合理分担损失的必然结果催生了连带债务。其中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论述的,而维护交易安全和合理分担损失则是分别从契约之债和侵权之债的角度来展开的。第三部分:连带债务的界定。本文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将连带债务定义为,两个及其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目的须向债权人承担全部给付,债务人之间按照份额分担的债务。接着介绍了连带债务性质的争论,将其性质确定为复数债的关系。紧接着本文着重分析了连带债务与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可分债务、不可分债务、连带债务、共同债务之间的关系,从而完成了对连带债务外延的定位。最后本文在分析连带债务构成要件争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对连带债务构成要件的新看法。至此,本文从定义、性质、外延和构成要件四个角度完成了对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