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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主要低在农村,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主要是由于中国农村养老保险水平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建立及逐步完善,是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举措。本文重点研究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进而将农村养老保障分为五个层级,通过对各因素分别设计适度调整方案,研究各因素对不同层次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各层次社会保障水平的政策建议,最终建立既使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果实,又不超越现阶段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保制度建立是农村居民社会化养老需求不断增长的结果,而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家庭保障功能弱化、城乡二元分割加剧了这一需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国家普惠制的基础养老金和自我缴费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共同构成,两者互为补充,确保老年农民养老金收入的稳定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带来了日益强化的养老保障作用。截至2011年底,累计8922万人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至2012年底,农村居民共有4.6亿人参加新农保,基本实现了对全体农村居民的全覆盖。新农保制度的建立改变了中国长期以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状况,农村养老保障开始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为主线,土地养老、子女养老为两翼、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多元保障体系转变。本文从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理论入手,探讨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农村养老保障对社会保障水平分层贡献率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架构中的理论应用。基于历史数据,对农村养老保险现存水平进行适度性分析,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预测了中远期新农保适度养老金给付水平并进行比较,测算了农村养老保障各因素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分层贡献率。根据影响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各种因素,以“一元化、两序列、三层次”的制度理念为指导,从农村养老保障、中国养老保障、中国社会保障三个社会保障层次的水平出发,将农村养老保障分为五个不同层级,针对不同收入农村居民群体分别设计方案,测算各因素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分层次贡献率,将各因素贡献率进行比较,构建修正的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模型,并预测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下限和上限来测算中远期农村养老保障对各层次社会保障水平的贡献率。以规范研究为主,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在上述测算及分析的基础上,为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水平、全国社会保障水平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本部分重点对文中即将使用的重要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进行界定,充实了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理论。在国内外相关已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构建研究思路框架,以“一元化、两序列、三层次”理念为指导方向,确立本文研究基准。第二部分基于宏观、微观角度的农村养老保险适度水平预测。首先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适度给付水平进行中远期预测,对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相互印证理论的科学性。其次联系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实际的特殊性,除新农保制度外还需考虑土地、子女养老及社会救助等补充养老保障因素,并对各因素分别设计适度调整方案进行预测。最后设计出不同层级、针对不同对象的农村养老保障方案。第三部分农村养老保障各适度因素对全国养老保障水平的作用。以不含新农保预测出的全国养老保障水平为基准,逐步深入,层层叠加,首先研究探讨了不同覆盖率下新农保实施对全国养老保障水平的提升作用;其次着重分析农村养老保障各适度因素对全国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将各因素的贡献率进行分析,比较其对全国养老保障水平不同的提升效果。第四部分农村养老保障各适度因素对全国社会保障水平的作用。以不含新农保预测出的全国社会保障水平为基准,逐步深入,层层叠加。首先研究探讨了不同覆盖率下新农保实施对全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作用;其次着重分析农村养老保障各适度因素对全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将各因素的贡献率进行分析,比较其对全国社会保障水平不同的提升效果。第五部分研究结论。提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和持续发展的主要思路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