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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内斯·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是德国十九世纪中后期的作曲家、钢琴家。他被公认为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曲体系中相对保守的传统音乐的创作者,同时也是德国古典作曲家中的“传承者”及“最后一人”。勃拉姆斯的创作之路是从钢琴音乐起步,历经千回百转,最终又回归到了钢琴音乐。他的钢琴曲蕴含着新的音乐语汇并夹杂着醇厚的抒情气质,情有独钟。这些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品,都是具有双面性。从多重意义上来讲,他在不同时期所创作出来的作品,在经历了初期的怀疑之后,都得到了同时代人的广泛理解与尊重,以至于后世要想否认他的作品远超越其所处时代的特征,都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做得到的。本文以勃拉姆斯在初期所创作的《d小调叙事曲》(OP.1O NO.1)为例,对其创作背景、创作特征进行全面剖析;对其段落曲式结构的分析、旋律走向的特点以及各个和声进行的规律、蕴含的交响性特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论证了此首叙事曲既具有古典主义的“循规蹈矩”,又发扬着浪漫的“随心所欲”的双重性。并与肖邦《g小调叙事曲》的创作技法的差异进行比较,深入了解约翰内斯·勃拉姆斯在创作方面对技巧和风格的分析与处理。通过对勃拉姆斯《d小调叙事曲》创作特征与演奏特点的分析与研究,进一步论证了勃拉姆斯的音乐创新精神。他创作出来的作品,始终多半以自己本土的传统为根基,在情感色彩、性格乐思的发展方面都有所造诣。他的创作沉醉在德奥城市及民间淳朴美好的旋律里,创作手法甚多。他并不墨守成规保守不前,相反的是与时俱进,因此在他的音乐作品当中,总会给演奏者和听众呈现另类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