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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已经渗透主流思想,并显然在1992年全球高峰会议和2002年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后成为了被普遍接受的社会和政治目标。尽管实施可持续发展是有问题的,普遍的共识是发展计划应当满足人类的需要,同时保持生态系统整体以下的维度:经济、生态以及人类/社会。这意味着可持续发展的本质是通过保护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方式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凯特等2000),随着主流趋势理顺经济和环境在现实与感知以及当前和未来的矛盾。由此隐性的指向了气候变化的事实,社会易受其影响,这基本归结于人类活动(例如工业化、乱砍滥伐等)所致,如果要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则需要解决这一问题。值的注意的是一些适应缓解措施(例如可再生能源应用等)不仅对气候变化有效,同时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因为这种协同作用,有必要尝试推进整合意在抑制气候变化和并保证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塞拉利昂,在政策和实践上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都被作为单独的个体。在冲突结束后的发展中,政府重建的蓝皮书,“改革议程”虔诚的规定了其发展愿望,以此来吸引外资直接进入国内以刺激经济发展。但是,在这项推行这项相对独占投资者的政策驱动下,政府似乎不仅顺利将经济发展与其他同样重要的政策领域比如气候变化相分离,而且吸引了可能暗中反对国家可持续发展努力的投资者。此外,可能在未来进一步暴露出的变化无常的天气及其次生灾害,现在已经显露端倪。有鉴于此,本研究将检视塞拉利昂政府(GoSL)差异化政策及其原因,并进一步研究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间的关系。因此,孤立的看待它们将削弱从这两项目标取得积极成果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