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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已成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以消费增长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对促进就业和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而我国居民的储蓄率居高不下,消费增长乏力,究其原因,不健全的养老金体系是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养老金融通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三大功能支柱发挥社会养老作用,显著的影响当期消费。与此同时,随着预期生命的增加和老龄社会的凸现,养老金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作用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首先,本文通过文献梳理界定养老金融内涵为与养老有关联的储蓄投资活动,而这是对养老金融及其影响消费支出理论分析的起点。基于现有的消费理论基础,构建标准的内在机理分析框架,归纳养老金融影响消费支出的三个效应:资产替代效应、风险规避效应和代际转移效应。其中在养老金融对消费支出的影响效果分析中,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异,但在我国区域间参数不同导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同时,对全国及东、中和西部地区的养老金融和居民消费支出现状、特点差异进行了比较和具体分析,提出养老金融影响居民消费行为的理论假设,即养老金融能够促进消费支出提升,并且功能支柱在区域间存在着差异性。进一步地,实证结果验证了我国养老金融对消费支出通过三大效应的影响是存在的,但不同功能支柱对不同地区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支撑了理论假设。养老金融影响消费支出的促进作用是存在的,其中企业年金仅对东部地区的消费支出影响显著,这与企业年金需要企业优势以及成熟的基金运作有关;社会养老保险对中部地区的消费支出影响显著,这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并轨和省级统筹在中部初步完成,中央财政给基础养老金的全额补贴有明显的效果;商业养老寿险对中、西部地区的消费影响显著,商业养老寿险的终身储蓄和保险功能可以有效地分担消费中的风险冲击及跨期平滑。最后,基于养老金融能显著影响消费支出的理论和现实,从推动养老金融政府统筹规划,市场建设,发挥地区优势三个方面分别针对宏观-中观-微观三层次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在政府宏观方面,完善养老金融体系顶层设计,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在市场中观方面,建立完整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金融业务,引导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在地区微观方面,在东部发挥企业年金运作优势提高给付水平,在中部促进社会保险与商业寿险共同发展,在西部仍需加强养老金融政策扶持,充分提高养老金融促进消费支出的作用,提升新常态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