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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老龄委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开展的全国失能老年人状况专题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末,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农村老年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生活在农村的失能老人必然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面对这一群体,他们的日常生活活动必须有人照料,需要大量的社会照料资源。与城市地区正逐步建立社会化老年服务体系不同,农村依然是以多子女条件下的传统家庭照料模式为主,而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家庭保障功能正逐渐弱化,经济贫困与福利不足使得农村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更加凸显。本文选择了合肥市肥东县乡镇作为样本区,选择58名60岁以上农村失能老人及其65名主要照护者、从事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者和工作者为调查对象,并运用了文献研究、个案访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第一阶段考察失能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其服务需求,完成访谈问卷58张,同时向照护者们了解服务提供情况及其在照料老人时遇到的问题,完成访谈问卷58张;第二阶段走访了10余位乡镇敬老院和肥东县老年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低保办和村委会干部,在与其交流过程中掌握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的失能老人在照护服务方面的供给情况,了解相关政策。在实证基础上分析了农村失能老人在照护服务上的困境和多方面原因,最后探索为农村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的有效路径和方法。研究发现,农村失能老人在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和日托、上门帮扶等方面存在服务需求,而现行的照护服务体系并不能有效地予以满足,家庭照料者在经济和心理上面临困境,失能老人缺乏社会支持,且缺乏护理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照护人员数量不足且缺乏专业技能。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的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家庭照料功能弱化,照护服务缺乏专业队伍和专业方法的支持,社会参与不足,可持续的照护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滞后等方面。目前亟待完善社会化的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源在农村老年服务中的投入,形成以家庭照料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体系。社会各界树立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的权利意识,政府承担起服务主导者的责任,农村基层组织做好社区服务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掘农村社区的人力、物力资源,让农村老人不用离开住地也可以享受多种形式的照料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此外,积极探索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化建设,体现保障性、公平性、互济性与福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