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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是目前所面临的一个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自1962年《寂静的春天》发出环境保护的呼声后,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和保护,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环境状况仍存在着持续恶化的趋势。要改善这种状况,保证环境保护实践取得长远、持续、彻底的效果,客观上要求确立一个合理、有效的环保理念。对国内外环保理念的考察表明,国内外的环保理念虽然在其特定的语境内都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种局限:国外出于对生命存在价值、权利之体认的环保理念,无疑具有某种“深层性”,但其后现代的浪漫化色彩则使之很难付诸实践。与国外环保理念的“深层性”相应,国内的环保理念则具有一种“浅层性”,即仍处于就事论事阶段,尚无上升到哲学理论的层面,从而并不利于真正的环保。因此,从哲学的基本层面出发,重构一种真正深层的理念,确保国人环保实践的持续性、彻底性是摆在面前的一个既具重大现实意义又具深远理论意义的课题。 从人类本性,进而人类基本需要出发,人类生活实践可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技术实践、伦理实践和精神文化实践。一方面,从人类生活实践的终极指向看,三种类型的人类生活实践可视为三种获取自由的不同方式,或者说可引申出三种类型的自由观,即普罗米修斯自由观、宙斯自由观和爱比米修斯自由观;另一方面,三种类型的人类生活实践必然蕴涵着三种类型的自然观或自然观的三个层面,即机械的自然观、伦理的自然观和审美的自然观。可见,在人类生活实践中,自然观与自由观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相关性,任一自然观后面都隐含着一种特定的自由观。这既是考察问题的一个新的视角,也是分析、解决问题的理论前提。 从新的视角出发,对环境危机产生的自然观根源及自由观背景的追溯表明,自近代止,人类自然观从蒙昧时代的神话自然观、古代有机自然观、中世纪的宗教神学自然观发展到近代的机械自然观。与此同时,人类的自由理念则经历了一个普罗米修斯自由观从想象到萌芽、逐渐强大,并最终成为主宰工业文明时代自由理想的霸权话语,而宙斯自由观和爱比米修斯自由观则从一种主导地位而逐渐淡化,并最终退出的过程。正是由于近代工业革命时代普罗米修斯自由观,进而机械自然观的凸现及霸权地位的确立,打破了人类自由观及自然观三个层面之间的平衡,最终导致生态危机的爆发。因此,挽救生态危机就在于重新恢复人类自由观及自然观的健康态。理论界各学派如现代有机自然哲学、法兰克福学派以及后现代主义对机械自然观超越的失败也正在于,其没有完成对隐含在机械自然观背后的普罗米修斯自由观的真正超越。而超越普罗米修斯自由观,首先需要通过“新启蒙”,敞亮人类自由观的其他两个层面,即宙斯自由观和爱比米修斯自由观。在此基础上,立足于现代实践哲学的立场,运用“辨证的解释学方法”,必然来到一种新的自由观—复合自由观,即三种自由观的不同比例的一种辨证的“混合”。复合自由观的提出则必然意味着一种新的自然观即复合自然观的确立。确立于复合自由观基础上的复合自然观,既是一个包容了自然观三个层面的辨证体系,又是一个从属于实践的开放体系,是一个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概念。无论从出发点、思维模式还是在追求境界上,复合自然观都体现出与现代化价值理念相契合,不同于机械自然观的特质,并由此赋予传统的环保以新的内涵,即环境保护并非单纯的对外在客观物质环境的保护,首要的是对人们内在的精神环境的保护,只有在实现人们精神“环保”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实现对客观物质环境的真正保护。可见,相比于以往的环保理念,复合自然观,一方面,由于立足于一种合理形态的自由观之上而超越了国内环保理念的“浅层性”;另一方面,它以其与现代化价值理念的契合性而实现了对国外环保理念浪漫化的“深层性”的超越。从这种意义上讲,复合自然观是超越国内环保理念之“浅层性”和国外环保理念之“深层性”的一种真正深层的环保理念。 实践是理论的归宿。实现复合自然观的现实内化,既是理论的归宿所在,也是环保实践走向深层和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