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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标权的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中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需要承担对商标权给予法律保护的义务,同时也需要承担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义务。目前,中国已根据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同时,中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暴露出一些涉及商标权保护的问题,例如“平行进口”以及“定牌加工”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反映了对商标权保护与贸易自由之间的不平衡。本文从剖析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入手,明确商标权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避免和制止贸易中的混淆、误导和欺骗,为商标权保护划定了界限。超越这一界限对商标权给予的保护则属于过度保护或权利滥用,会损害公共利益。本文进一步分析商标权的保护与国际贸易以及贸易政策的关系,论证商标权保护作为反不公平竞争行为或促进公平竞争的手段,是自由贸易政策的补充。在此基础上提出设想,在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内部、外部建立平衡机制,使商标权保护成为公平、自由贸易的保障,而不会成为贸易壁垒,从而达到平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