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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稳定之基。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并将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而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更能体现出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及关爱。“4050”人员是就业困难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群体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年龄大、学历低、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脱颖而出,实现就业。本文以乌海市为例,分析了“4050”人员的基本情况、就业援助政策及其历史沿革、当前就业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提出了促进“4050”人员就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从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个方面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并对国内外研究情况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对“4050”人员、就业援助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从新公共服务理论、失业治理理论、凯恩斯理论三个方面进行理论指导的阐述分析。第三部分介绍了当前乌海市针对“4050”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人员情况、政策沿革、就业援助中的政府责任等方面。第四部分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五部分综合前四部分的分析,结合乌海市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提出了促进“4050”人员就业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包括完善政策体系、提升“4050”人员就业援助服务能力、调动非政府组织参与就业援助的积极性等三个方面。期望通过政府、社会、群众个人的多方联动和努力,为“4050”人员成功实现再就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