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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对象为免于贫困权。具体而言,免于贫困权是指个体(集体)享有免于制度性(或非制度性)贫困,并且能通过参与减贫工作获得使自己维持体面生活所必需要的物质和文化资料的一项人权。该权利包括了三个权限:其一,排除权利,权利主体可以要求他人(政府)不能够实施导致主体陷入或难以摆脱贫困的行为;其二,请求权,该权利主体可以要求他人(政府)积极实施能够帮助主体摆脱贫困的行为;其三,形成权,该权利主体有采取一定的行为使自身摆脱贫困的自由和资格。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免于贫困权的起源与现状。首先介绍了免于贫困这项人权最早来源,其次对免于贫困权的国内外现状进行了介绍研究;第二部分研究了免于贫困权的基本问题。其中包括免于贫困权的概念、性质、内在依据以及其与发展权的联系与区别;第三部分研究了免于贫困权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及其困境。首先,从制度层面分析我国的免于贫困权,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在为介绍了我国的反贫困政策及其政策实践情况;其次,介绍分析免于贫困权在我国的实际实践状况其实践困境;第四部分为免于贫困权的保障机制。该部分针对免于贫困权实践困境问题提出两大保障机制,具体从国际层面与国内层面两个维度对免于贫困权保障机制进行研究。论文研究目的为研究免于贫困权在我国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据此为我国减贫实践提供些许建议。论文采用对比分析法,通过对欧美等国家以及我国国内学者对免于贫困权的分析,报告了免于贫困权讨论的现状;采用文献分析法,搜集、鉴别、整理、研究免于贫困权的文献,包括著作、期刊论文、学位论文等资料,并以归纳法和演绎法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