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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农村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的发展浪潮中得到迅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促进了农产品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减少了流通环节,为农村地区发展经济、缩小成本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电商扶贫应运而生,农村地区贫困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增加收益,摆脱贫困。电子商务将以往扶贫模式转变为“造血式”的扶贫模式,扶贫效果更加明显、更加持久。本文在回顾了国内外电子商务扶贫相关理论研究基础上,以参与式扶贫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为基础,在国内电商扶贫的大背景下,选取山东省郓城县为研究对象,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了解郓城县农村电商扶贫发展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对郓城县农村电商扶贫实践进行分析,找出郓城县农村电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电商扶贫工作中政府如何增强贫困人员的可行能力、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提出对策建议,以推动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有效深入开展,希望可以对郓城县电商扶贫乃至其他地区电商扶贫工作以启发。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电商扶贫在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方式中具有独到的效果,它改变以往“输血式”扶贫方式为“造血式”扶贫方式,提高了贫困主体的参与性和主动性,扶贫效果更加持久、扶贫效益更加明显。电商扶贫成为我国现在攻坚脱贫关键期开展扶贫工作的有力推手,为精准扶贫提供了坚强后盾。郓城县电商扶贫工作中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落后、政府政策精准度欠缺、电商品牌培育度低、电商人才基础薄弱、宣传欠缺、贫困群体主动性调动不足等问题。政府需要在落实电商扶贫政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吸引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和电商产品开发、电商品牌培育等方面,继续采取措施加以强化。当然,这些问题在我国各地的电商扶贫工作中也有存在,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