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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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制度,是一项实务性很强的制度。它由罗马法中的抵销抗辩发展而来。之后,这一制度在英、美、法、德、日等国普遍确立下来。我国虽然也对反诉制度在法律上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当时的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的限制,对民事反诉制度的立法过于粗放和疏漏,加之对反诉制度的理论研究不足,影响了反诉制度本身价值的实现,无法适应我国民事司法实践对反诉制度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在对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诉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探讨我国现行反诉制度的不足,对我国未来应当构建怎样的反诉制度提出设想。
   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共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是“反诉制度概述”。本部分主要对反诉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概述,介绍了反诉制度的概念与涵义界定,并对构建反诉制度的功能与价值进行了考察与分析。通过明确反诉制度的基本问题,探讨反诉制度存在的积极意义,为下文对反诉制度的具体探讨奠定基础。
   第二章是“反诉与相关概念辨析”。本部分主要通过辨析反诉与本诉、抵销、反驳及抗辩的涵义,明确反诉与相关制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从而更为全面深入地理解反诉制度的特质。其中,笔者着重分析反诉与反驳这对容易混淆的概念的区别联系。反诉与反驳都体现了被告同原告的对抗,目的均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都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但是反诉与反驳在性质、对抗方法、内容、条件要求、作用等诸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第三章是“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适用现状及原因分析”。本部分主要从立法观念、司法适用、理论研究等角度揭示了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适用现状,并进一步分析了产生这些现状的原因,主要体现为:传统立法观念及立法技术的局限;法官对反诉制度的现代功能缺乏正确认识;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阻碍以及反诉理论的主流观点有失全面和深入。
   第四章是“对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再认识与完善”。本部分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着重比较了中外在反诉的提起条件、对反诉的再反诉及强制性反诉制度等三方面内容。通过介绍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规定,笔者试图寻找出有价值且能为我国所用的相关理论和制度,从反诉制度的具体构建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以求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理念,改进我国的立法技术,从而为我国反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先进的立法借鉴,指引明确的方向,最终实现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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