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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是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平台,也是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在农村经济社会强烈变革的今天,传统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呈现出许多实际问题,落入悬空的窠臼。突破传统村民自治困境就在于,在肯定其民主价值的基础上,创新自治的形式与机制。近年来,以农村内生需求为逻辑起点,基于自然村落自下而上产生的农民自组织参与基层公共治理的实践活动,使村民自治获得了新的发展,对村民自治由制度到实践、由悬空到落地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村民自治呈现出内生外动的特征。本文基于自组织理论的视角,将发展中的新型农民自组织的自主治理作为研究对象,在对以长沙县J村互助会为代表的新型农民自组织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和实地访谈的基础上,对其产生和发展进行了概括分析。J村互助会承担了基层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有效弥补了传统村民自治的孱弱状态,增强了农民组织化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了乡村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J村乡村治理显示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本文分析了互助会不同发展阶段中的有效影响因素;梳理了互助会发展中存在的主体困境、动力困境、机制困境和路径困境。对其发展中出现的,例如村民整体参与度不高、组织发展内卷化、出现再度行政化和小共同体倾向以及与村支两委关系不清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提出促进新型农民自组织持续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扩大村组系统的开放程度,通过增强农村社会资本、发展农民学习能力和培育参与性政治文化等途径提高农民自主治理的意愿和能力。其次政府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职能,为村民自治的发展创造出制度空间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合理介入、扶持和引导自组织发展。最后,要创立创新农民自组织与村支两委及基层政府的有效协同机制,达成农民自主治理与基层行政管理的和谐统一,不断激发农村社区的自治活力,推动村民自治进一步从形式民主向实体民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