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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资料显示,我国的煤炭资源总量储存量约为5.6万亿吨,其中已探明储存量约为1万亿吨,占全球储量的11.6%。这一数据决定了在一般性能源中,煤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煤炭既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原料,是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必须科学、安全、健康、高效的发展我国的煤炭行业。然而在煤炭资源受到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凸显的却是煤炭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我国是煤炭能源使用较高的国家,煤炭的开采和使用在我国的经济和工业发展上都占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迄今为止对于我国具体的煤炭开采矿井数量,煤炭行业的具体从业人数还没有一个真实准确的数字,但是我国的煤炭事故发生率在全球却排在前几位。据去年的资料统计显示,2010年全年共发生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特大事故19起,其中仅河南省就发生煤炭特大事故7起,造成202人死亡(不包括失踪人员)。再加上瞒报、漏报的情况,矿难伤亡情况更是惨痛异常。可以说,煤炭企业安全事故的现状是相当严峻的,煤炭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人员伤亡,使得我国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对于造成煤炭安全频发现状的原因有很多,如煤炭资源分布的不均衡;煤炭井下开采作业技术的不先进、不合理;煤炭资源开采危险预警机制的缺失;为获取煤炭的暴利而高危作业等等一系列原因。就单个的煤炭企业来讲,煤炭事故的发生无外乎企业的开采和管理的技术。但当我们就我国煤炭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后发现,事故的发生更多与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管无效,企业外部的监管失效有很大的关系。当我们把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众多原因进行逐步分析,就会发现一系列的问题矛头直指企业安全的监管问题。这里的监管不仅是指企业自身的监督和自查,更重要的是来自企业外部的,独立于生产的监管力量——政府的监管。能源是国家发展的命脉,作为对我国经济发展基础的煤炭行业更是重中之重。如何合理的利用政府的力量监管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政府监管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国内众多煤炭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整理我国政府对于煤炭企业生产监管的政策和方针。对现有监管政策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政府监管在政策和执行等各方面的不足。并通过成效原因的分析,深刻挖掘潜在因素,提出合理的分析意见和解决的方案。为煤炭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的效率提供合理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的方法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