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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对网约车进行了规制。截止2017年7月28日,已有24个省份发布网约车改革实施意见,133个城市公布了落地细则,还有86个城市已经或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但由于该《暂行办法》本身属于部门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加之其本身的出台缺乏上位法依据,导致其难以成为地方网约车行政许可授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各地出台的细则对网约车运营要求标准不一,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应在参考英美国家的行政法规制经验的前提下,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赋予网约车以合法身份,运用法律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对其规制措施进行具体规定,同时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兼顾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关系,以期建构一个符合网约车发展特点的全新规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