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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性就业由于其具有就业门槛低、包容性大、机制灵活、进退方便等优点,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日益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重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灵活性就业更是蓬勃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统筹城乡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加快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促进了灵活就业群体的发展壮大。在我国现阶段,灵活就业群体总体上还是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地位,尤其是其中工资收入、文化层次偏低的群体。这部分群体社会保障水平低,流动性大,如不妥善解决好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将给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带来诸多的安全隐患。本文研究的切入点是界定中低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机制的相关基本概念,结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以此为基础,分析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困境,探讨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并提出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机制的配套措施。研究结果如下:①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不统一,制度未定型;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手段落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匮乏;社会养老保险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持。人口老龄化和城乡二元结构是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养老保险面临的困境。②导致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基础原因是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的弱势地位和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主要原因是工作稳定性差和收入状况不佳,深层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和配套措施不完善。③机制的构建对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至关重要,这些机制包括资金筹措机制,基金运营机制,基金监督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统筹管理机制。④提出了中低层灵活就业群体社会养老保险机制的配套措施:健全法律制度,宣传与权威认可先行,增强人们灵活就业观念上的接受度,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体系,提高灵活就业满意度,权益保护是关键,加强政策和法律的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