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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翻一番的目标,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于做为文化产业组成部分的动漫产业来说是新的发展契机。而我国动漫市场长期受到欧美动漫的控制,激烈的企业竞争将与发展契机共存。我国动漫企业若想更受消费者青睐,就须抓住我国消费者对动漫形象、动漫产品的偏好,将动漫形象、动漫产品、动漫企业品牌化,从而获得消费者的品牌忠诚。目前我国学者对品牌偏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日常消费品牌领域,如香烟、空调、家用轿车等。相较于其他产品,作为文化产品的动漫产品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如多业态性、动漫产品的消费为符号、意义消费及美学特征等。消费者对动漫产品的消费主要追求的是心灵满足和精神享受。消费者对动漫产品的消费主要追求的是一种心灵满足和精神享受。对消费者来说,动漫产品的物质载体变得不是十分重要,消费者更看重动漫产品能带给自己何种精神享受。所以,消费者对动漫产品的品牌偏好应有其独特的一面。但是,从目前国内学者对品牌偏好的研究文献来看,几乎还没有人结合动漫产品品牌本身,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动漫产品品牌偏好的内涵和测量问题。因此,本研究拟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上述问题。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丰富品牌偏好理论的研究。另一方面,填补国内在动漫产品品牌实证研究的空白,推动我国对动漫产品品牌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本研究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品牌偏好的问卷,令其更适合测量动漫产品的品牌偏好,并形成了相应测量量表以及测量问卷。使用大量调研数据计算CITC值以及α系数,然后根据该值进行项目纯化。之后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及验证性因子分析检验量表稳定性,直到所有项目的测量结果都满足相关指标。然后检验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最终形成了品牌偏好的测量模型,并将该模型应用到对动漫产品品牌偏好的测量上。同时本研究还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考察动漫产品品牌偏好状况,探索得出动漫产品品牌偏好可以划分为认知偏好、情感偏好、行为意向偏好三个维度,并通过信度效度分析考察动漫产品品牌偏好量表的有效性。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丰富了品牌偏好的研究内容,补充了国内对动漫产品品牌的实证研究。对动漫企业来说,从消费者认知动漫产品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逐渐形成了对动漫产品品牌的某种情感,若该动漫产品品牌消失,消费者通常会感到非常想念或者惋惜,在消费者看来,该动漫产品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品牌,消费者与动漫产品品牌之间达成了情感的共鸣,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动漫产品是或更倾向于选择该品牌。通过对以上品牌偏好形成机理的分析,可以看出,动漫企业在塑造动漫之初就应该对消费者者对动漫产品的偏好进行调查,明确消费者的偏好,在消费者品牌偏好的基础上进行构想、创作,只有如此,动漫企业才能创作更多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