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发展规模逐渐在扩大,对经营者的要求也逐渐提高,由此产生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为了有效避免股东与高管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使其两者共同利益最大化,西方国家率先进行股权激励,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股份,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得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效力。我国于1991年第一次从国外引进了股权激励制度。在这之后,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开始趋于成熟,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也在逐年递增,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也进入到一个“黄金时期”。在2006年至2015年的9年的时间里,股权激励计划先后在我国九百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中得以实施,一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任有一部分企业不仅没有实现业绩上的大幅提升,反而在不同程度上下降了。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本文选取了青岛海尔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股权激励的四大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激励理论、契约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做了详细阐述,也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各项要素进行了解释,接着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数量分析和行业分布两方面简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然后,结合青岛海尔的发展历程,分析其选择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因,并对青岛海尔四次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情况做出详细的描述。最后,结合理论知识,运用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先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市场反应、代理成本、人员流动性、六个方面对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纵向的详细分析,再将其与同行业优秀企业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发现青岛海尔实施股权激励的优缺点,并给出合理化建议。最后以青岛海尔作为案例基础,据此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上市公司想要促进企业长足发展和价值提升,必须建立高效合理的业绩考核体系,选择股市与其他评价体系相结合、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第二,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监管;第三,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该根据企业的自身状况,制定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