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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附有“中国特色”色彩的城市农民工因子女上学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的困扰使其更加清晰的认识到参与居住地的政治生活,表达自身利益的重要性。但因城市农民工自身流动性强及深受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不能与居住地的居民平等行使选举权,导致无法融入选举活动,致使城市农民工选举权虚化或者落空现象等情况。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分析城市农民工行使选举权的研究背景及现状的基础上加以论述选题目的,进一步明确城市农民工行使选举权的意义。第二章介绍城市农民工行使选举权的概况,结合城市农民工的特征及选举权的性质及内容,分析选举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权的最高表现形式。我国已拥有超过2.6亿的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作为占据我国人口较大比例的政治生活主体,明确不能因城市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低及流动性强就限制行使合法权利。同时,介绍城市农民工行使选举权的现状,表述以城市农民工代表比例较少及其的合法选举权受到侵害的现象。第三章分析城市农民行使选举权的主客观困境,解释使其庞大的社会群体无法融入到居住地选举的客观原因是我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及城市农民工参选路径狭窄导致其选举权无法得以实现,并结合城市农民工的重视经济权利,并进一步阐明城市农民工无法实现选举权的主要原因。第四章为拓宽城市农民工行使选举权途径之法律思考。加以论述以改革户籍制度的必要性,使城市农民居住地享有平等的居民待遇,并赋予城市农民工在居住地自由参选资格使其融入到居住地的政治生活。为拓宽城市农民工行使选举权救济渠道增设城市农民选区及推行城市农民工在居住地投票权投票表决选出自身满意的代表,为其赢得更多的利益。同时,为提高城市农民工代表的代表比例,规范选举程序,提高其选民登记率,节省其参选成本,实现自身的参选意愿。与此同时,加强对城市农民工的相应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政府加大对相关的非营利性设施进行建设,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视角出发,建立农民工参政议政平台,改善其政治地位,增强其参政意识,使城市农民工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