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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性既是创作思维的典型特征,又是建筑的基本属性之一,它和形式创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建筑抽象性的讨论,提起人们从思想上意识到创造性与抽象性的联系。并力图以实例研究的方式,启发人们的创造意识,以期达到促进建筑学的思想方法的创新。
历史和现实的差异与矛盾无处不在。抽象性是一种立足现实,对传统思维展开反思的方式。由此能够总结出既贴合历史情况,又符合现实需求的建筑抽象性定义。定义确立之初,将简单回顾历史上具有抽象性特征的艺术和建筑形式。基于概念的诠释,以案例研究的方式把抽象思维与形式创造联系起来。其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基于抽象性的建筑形式与思维评价体系,把具有不同抽象性程度的形式来源归纳为三个方面,分别是:具象有机形、传统具象形和非具象抽象。依据来源的不同,得出区分建筑抽象性度的标准,并分类探讨。最后还原建筑的抽象性,力图展现建筑形式创造所需的思想动力,与其可能达到的创造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