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预算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民对于政府预算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此同时一直处于监管缺失状态之下的中央政府三公经费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要求之下于2011年逐步公开,尽管在公开的过程中出现了数据笼统,不详细等问题,但是这次中央本级对于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的公开可以说是我国预算公开一次很大的进步。目前可以说我国对于中央政府三公经费预算的监督主要是依靠政府部门的一种内在的监督,而外部监督处于真空状态。人大作为政府预算监督的主要主体,在对中央政府三公经费预算的监督过程中,却看不见它的影子,而对于中央政府三公经费的监督主要由审计署进行事后的审计监督。在此次中央本级公布三公经费的过程中,国务院总理、媒体和社会大众起到了监督、督促的作用,而人大却没有出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中央政府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不会在政府总预算中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科目,也不会编制关于三公经费的单独预算,而政府预算要么是非常笼统,要么是非常繁琐,对于政府预算的审议时间又非常有限,很多代表在还没有搞明白政府预算内容的情况下,就被迫实施了表决;另一方面,是由于人大自身存在着各重原因,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尽管有接近3000人,但是在面对政府提出的预算时,既缺乏专门的预算审查机构,又缺乏必要的专职化、专业化、专门化的代表,这使得人大在监督时没有专业性指导,而陷入被动。以及由于全国人大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的微妙关系,也使得人大在监督中央政府预算,尤其是涉及政府官员“福利”的三公经费预算时,总是有些忌惮。鉴于目前全国人大对中央政府三公经费存在监督不力的状态,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改进。首先,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人大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通过修改相关法律为人大监督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提供充足的时间,以及确定违反预算所应该负的责任,从而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其次,完善人大自身的设计,一方面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安排专门化、专业化、专职化的人大代表,同时还应该发挥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其它监督方式,比如质询权、调查权的行使,从而使人大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对中央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实施监督;另一方面加大人大与其它监督力量的协作,比如与舆论媒体、政府内部监督机关,如审计署等,以达到对政府三公经费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最后,在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对于政府编制预算提出相应的改革,要求政府部门在编制各部门的预算时,应该具体细化,最好细化到每一张纸、每一支笔的开支,或者是单独列出三公经费预算以供人大审查监督。无论是从政府内部对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实施改革,还是从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方面进行完善,所有的这一切,其实质就是要对政府利益庞大的三公经费实施控制、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