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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已实施的国有股减持方案所存在的问题入手,详细分析了二级市场和上市公司资金短缺问题、流通性溢价形成的原因与结果、政策的不完整性和不严密性,减持后出现的对社会公众股股民、对债权人、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产生的不公平,进而说明了股民对减持的心理预期对股市所造成的影响,又从国有股与流通股属于异类股票,引出限制股票流通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而不限制股票流通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得出有限制的股票流通是国有股减持的前提.在此前提下,文章又从分析国外大规模减持国有股前先行立法的经验,得出用法律手段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市场化合理的选择,并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