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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域内,由于环境保护工程对水源保护区开发的约束与流域内大规模调水,造成了流域上游和下游地区的不协调关系,引发了流域宏观和微观管理体制上的缺位等问题。
目前,国际上均是以明晰水资源产权为基础来解决水资源的利益分配问题,这种做法在我国流域的水资源补偿方面不完全适用,因为我国水资源并没有明晰区域水权,属于国家所有并统一调配。因此,适合我国流域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亟待研究与实施。由于补偿涉及经济和生态等多学科领域,补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难题,这也是目前的补偿机制难以很好制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以上游经济落后、生态敏感,下游直接关系首都生态、社会安全的流域——潮白河流域为典型实例,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考察潮白河流域水资源特征及水源保护区特点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建立了潮白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模型、水资源补偿定价模型、水资源定价调整模型,并利用多元回归模型,SAS等统计分析方法确定潮白河流域的具体补偿费用。论文给出了补偿机制,总体框架包括:
水资源补偿领域,初始水权分配模型,水资源补偿价值模型,模型测算方法,水资源补偿资金管理体系。论文计算结果包括分配水资源量,水资源单价,直接损失补偿金额、隐性损失补偿金额和总补偿金额。
最后,本文还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水资源补偿的政策,从管理体制上理顺关系,为今后研究跨流域的补偿效益计算、分配等问题作好前期准备工作。流域管理机构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对流域水资源补偿给予一定的重视支持或优惠政策。同时,为保障补偿制度的顺利实施,应对《物权法》、《民法》、《水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一定的修改,明确水权,建立水资源及水环境利益补偿制度,并制定相对完备的操作性与程序性规定,使操作实施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