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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强省之一,其资本力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如何确保这些巨额资本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规范。从2002年开始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由于配套政策的缺失和执行的偏差,政策效果并未如期实现,各种炒作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以城市公用事业这一准公共产品为例,从政策工具的角度对浙江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事业供给的现状进行分析,是改善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政策工具体系配置的根本方法,也对促进民间资本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策工具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采取的手段、技术或途径,可划分为强制型工具、激励型工具和自愿型工具三种类型。我国在促进公用事业市场化、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供给的过程中,从以强制型政策工具为主到引入激励型工具再到混合运用三种工具的使用,政策工具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迁。浙江省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在我国这样的政策工具变迁背景下,也经历了以强制性工具为主到逐渐混合运用三种工具的两个发展阶段。目前,浙江省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此同时,浙江省作为民营资本庞大的省份,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供给的政策工具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民间资本投资总量偏低、逐利性较强、价格机制缺乏激励性和公平性、合作中存在合约风险和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滞后等几个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我国目前在法制与政策上存在缺失和错位、政府角色模糊与监管职能缺位、公众与民间资本和政府之间的博弈不均衡等几个原因。因此,重新构建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事业供给的政策模型,并从完善强制型工具,转变政府治理能力,加强激励型工具和自愿型工具的合理应用等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为民间资本与公用事业的双赢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