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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质是为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一种融资制度的安排,它作为近二十年来国际金融领域的重大创新,是当前中国银行业资产重组的一个切入点,有助于促进中国住房金融资金的良性循环,缓解国内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与资本充足率压力,填补公积金贷款的部分缺口;有助于深化金融市场,推动金融创新并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因此,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但是,在目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还处于实验阶段的经济环境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到底具有多大的可行性,这仍是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在目前条件下,中国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还十分脆弱,基本上不具备大规模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条件,虽然有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潜在要求,但就其紧迫性而言并不十分突出。扩大抵押贷款一级市场资金来源与提高住房市场有效需求被认为是在我国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重要依据。本文主旨是对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行研究,主要思路是结合我国国情,同时借鉴美国及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就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所需具备的市场条件和制度条件进行探讨,提出当前我国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主要任务是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创造各种市场条件和制度条件,完善相应的市场制度以培育实施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外部条件,让制度性的法规体系而不是非制度性的行政支持来确保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逐步形成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