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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保障社会各行各业稳定繁荣的大前提。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主要是从地方的层面,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的过程。本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以及实证分析法等方法,对我国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加以分析,发现在这一领域存在着与其他立法的抵触现象、地方性立法文件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特色性匮乏等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主体对立法体制解读不足、对地方性立法的功能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对不抵触原则的理解过于机械以及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定期清理机制不健全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前的调研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中的可操作性、突出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中的地方特色、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后的审查机制和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后的清理机制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