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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税收入种类多、总量大、征收主体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非税收入总体上步入稳定增长阶段,成为各级政府财力的重要来源。对非税收入管理,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在管理制度和技术上仍然存在若干不足。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非税收入”概念的应用,许多学者、专家和实际工作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开始了非税收入方面的学术研究。而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系统特性及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及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研究甚少。对应用新的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模式,探索创造非税收入的新途径,揭示非税收入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各类非税收入的特殊性不够,对非税收入管理中借鉴税收管理经验也缺乏研究。为此,本文对我国非税收入管理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探索,并研究了在林业非税收入管理中的应用。首先,提出了指导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八项原则,其中,第一次提出非税收入的系统管理原则、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功能、作用和效应。其次,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变迁进行了研究,分析了非税收入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构成框架及实施机制、路径依赖、制度变迁的动力过程及方式。总结了非税收入管理的四种既有模式,指出了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危害。第三,通过对全国及江苏、安徽两省非税收入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了我国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及变动的特点。提出衡量非税收入负担的指标,分析了影响非税收入负担的因素和实际负担情况。第四,在总结、研究税收制度、政策、体制和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得到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阐述需明确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非税收入的原则和依据。提出现阶段我国的非税收入政策可以确立为“依法设立、分类管理、统一票据、合理负担、控制规模”。并提出加快费改税办法;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委托征收管理方式。第五,在总结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得出对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严格界定税收与非税收入,控制非税收入规模和增速,降低非税收入依存度。提出积极研究可创造的非税收入来源:现实的途径——增加博彩种类和兴办博览会等各种会展;未来可能的途径——国家控制的赌场。第六,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研究构建了非税收入管理的总框架,剖析了非税收入目标子系统、制度子系统和技术子系统的内容、结构与运行机理。运用多目标抉择方法确定了非税收入技术子系统的信息管理模式:信息大集中模式。第七,在研究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总体框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我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子系统内的各个组成部分。研究了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的确定和票据管理方式,分析了非税收入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关系。研究了非税收入征管方式和解缴方式,设计出代理银行非税收入收缴流程。运用AHP法(层次分析法)选择了新的代理银行模式:在所有具备条件的银行各设一个财政专户,每家银行都开通所有网点代收非税收入。征收各个单位、各种类型的非税收入。各银行网点当日将非税收入按收入级次划转各级专户银行或国库,各专户银行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各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调集、使用专户银行和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构建了我国《非税收入管理法》的框架。提出将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系统与审计、监察部门、减轻企业负担部门联接,以全方位实时监控。构建了非税收入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绩效评价主体和内容、原则和依据、指标体系构建、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最后,分析了江苏省林业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制度和权限、林业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构成、变化和征管现状。与福建省林业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征收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了江苏省两项林业基金的支出和包含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般预算支出。提出了江苏省林业非税收入管理的对策:进行林业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