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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指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村民自治的主体是全体农村居民,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自治的区域是村,即与农村居民生活联系十分紧密的社区;自治的内容为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即村务;自治的目的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本村范围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处理好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保证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本为以村民自治为研究对象,采取文献法、历史与现实结合的方法,实地调查,系统分析,对在当前社会转型期这一背景下如何突破村民自治所面临的一系列困境,促进村民自治更好的发展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首先,系统的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村民自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探索和建立起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落实与否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否,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研究意义。其次,论述了村民自治产生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考察了我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沿革,包括封建社会的村治和民国时期的乡村自治,并概括出各阶段乡村自治的主要特征。其次,分析和论述当代转型期村民自治的确立与发展,包括当代中国村民社会的转型及其特点、村民自治的内涵及其特点、村民自治的功能与意义。最后,分析村民自治的理论资源。包括治理理论、新公共行政理论、公民社会理论、行政生态理论。再次,分析我国村民自治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包括五大类困境:第一,乡镇行政权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第二,两委矛盾;第三,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介入和困境;第四,“贿选”对村民自治的损害;第五,难议的“一事一议”。针对每一类困境,笔者论述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为提出进一步的解决办法奠定了基础。最后,文章分析了突破村民自治发展困境的出路。化解行政权力与村民自治权力的冲突,需要明确区分村中不同的工作的性质、理顺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关系、重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两委矛盾”需要划分“两委”不同的权责范围、加强党组织的宣传教育、探索“两委”协调机制、创新干部选拔培训机制;引导宗族势力有序参与村民自治,需要辩证的看待“宗族势力”,同时既要克服宗族势力的负面影响,又要发扬宗族势力的积极作用;消除村民自治中的“贿选”,要做到细化法规、改革制度、强化教育;推动“一事一议”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大投入、统筹发展,二要完善制度、调动积极性,三是要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本文的创新性在于将村民自治制度置于转型期这一背景之下,结合转型期的所特有的一些社会现状和问题,分析并解决村民自治制度面临的一些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