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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都存在着教育惩罚现象,教育领域也是如此。古今中外的教育思想、制度和实践都与惩罚有着紧密的联系。关于教育惩罚的理论和实践是人类教育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组成部分,惩罚现象在教育史中从来都没有消失过。直至今日,不管人们是赞成仰或反对,在学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中,惩罚现象还是存在着。在现代教育中,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师是否可以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以及如何进行适度的教育惩罚一直议论纷纷,这对中小学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影响很大。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对教育惩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教育惩罚相关概念的解读以及教育惩罚的作用的界定,论证了适度的教育惩罚存在的必要性。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了当前中小学教育惩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合理实施教育惩罚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论文分为四个部分来对我国中小学教育惩罚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第一部分首先对教育惩罚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在对“惩罚”、“教育惩罚”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教育惩罚”的内涵,然后了分析教育惩罚与社会性惩罚,与体罚、变相体罚,心理惩罚的区别,为文章分析合理的、适度的教育惩罚打好基础。第二部分是为我国中小学适度教育惩罚的存在进行辩护,分别从教育发展的历史、国际经验、心理学、法律法规、伦理学等视角论证中小学教育惩罚实践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第三部分从实证的角度对我国中小学教育惩罚实践的现状进行分析,归纳出目前中小学教育惩罚实践出现的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体罚、变相体罚等不合理的教育惩罚现象依然存在;另一个极端是否定教育惩罚,教育惩罚淡化现象比较严重。并在此基础上从社会、学校、教师三方面进行了归因分析。第四部分针对前面的论述、分析,提出了我国中小学教育惩罚实践的改进对策。在操作层面上,从社会、学校、教师三方面分析了应该采取的具体实施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