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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四个部分论述了徐渭绘画艺术与其个人精神之间的联系以及个体精神对于艺术史的意义。
第一、二章讲述徐渭生平重要经历,旨在从中透析其复杂的性格特征和个人精神朝向。第一章分如下两个层次:一,徐渭自幼身世的不幸和所显示的过人天赋;二,这种天赋如何在为他赢得啧啧赞美的同时为他的人生铺上黑色基调。第二章分如下两个层次:一,徐渭入总督府幕,如何抱着万世豪情想要入世而有为;同时又如何因为力求为人的清节、不愿让步于现实而闱场失意。
第三章将前面对徐渭个性和人生态度的分析牵入到具体画作中考察其艺术创作状况。考察结果是,徐渭绘画大致可分为三类:一,“黑色”风格,特征为笔墨肆意奔放;二,“白色”风格,特征为笔墨内敛而干净;三,“灰色”风格,特征是笔墨或有肆意奔放但不典型。
第四章是对徐渭绘画艺术的品评。分三个层次:一,徐渭自评“画四”,深入分析徐渭口出此语的主要原因,即自认为不得画家之法;二,后人对其绘画的评价却高过其书、诗、文,深入分析他者的评判标准,即符合后世要求艺术反映个体精神的标准;三,对出现这种价值悖论的原因进行探讨,揭示其后所隐藏着的历史标准的问题,进一步论证,如果徐渭的个人精神状况不是这样癫狂,能够真正平心静地,其绘画艺术可能达到的“画家”高度,同时他可能会失去的对于人类精神史的意义。
本文采用微观的治学方式,深入探讨徐渭的个性与精神状况,分析这种个体精神对其艺术创作的影响。论证结果为:为“画”的美术史与为“人”的艺术史是不同的,它们各成体系。我们今天将徐渭作为一个艺术一个“天才”,但他却不是历史长河中绝无仅有的“天才”,历史上偶然出现的其他徐渭式的天才也可能因为不合历史的选择被覆盖。徐渭作为“艺术天才”的结论是历史所下的判断,从这个角度看,是历史选择了艺术史的标准。艺术史是个体的偶然与社会历史的必然相碰撞出的结果。
本文的结语部分旨在抛砖引玉。本文的正文部分主要论述徐渭个人精神对其艺术的作用,这是一种个体偶在性;同时,论述社会历史潮流有着其发展的必然性。本文的结论是:我们的艺术史是个体的偶然性与历史的必然性相碰撞的结果。这个论证结果的意义在于:矫正过往艺术史的治学误区。以往中国艺术史往往因为品评标准的混乱导致两个结果:其一,以社会学的方法去看待艺术,因为忽视了艺术家作为一个人的偶然性,而每每得出“某个艺术家的出现是社会历史的必然“的论断;其二,以美术形式的角度去阐释所有阶段的艺术,而每每以为“某些功成名就的艺术家便是作画技巧几近完美的大师”。本文力在破除迷信,还复“艺术史”本来的面目。结语部分的内容便是围绕着这一中心思想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