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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同时,住房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物质保障,住房权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居民的居住条件也得到了改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和市场本身的缺陷,政府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问题等使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化发展,房价一路飙升,同时房价成为房地产市场的焦点问题。住房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成为继医疗、教育之后压在中国老百姓肩上的第三座大山。房地产市场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近几年出台了很多政策采取了多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严厉的调控。房地产调控取得了一些成效,如房地产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化,住房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但房地产调控的效果还不是很理想尤其是房价仍一路走高,弱势群体住房困难。同时在房地产调控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我国目前房地产调控仍然只重视政策性调控,忽视房地产调控的法律保障;房地产调控作为一种政府公权力行驶的形式,在调控过程中应该遵循有限政府的理念,即权力要有限制,但在房地产实际调控中,政府调控权任意性强;房地产调控中个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乏,即我国目前公法救济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陷入一种困境,房地产调控中出现一种声音,政府需要不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调控,政府能不能把房地产市场调控好。经济学家从宏观经济学的视角,管理学家从政府管理的视角,对房地产调控进行了分析。房地产调控是宏观调控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房地产调控对整个社会发展关系重大。本文选择从公法的视角对我国目前房地产调控现状进行分析。笔者运用公法学的有关知识在本文将论证两个问题:第一,论证政府房地产调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房地产调控作为一种政府职能,具有公法依据。本文第二章论述了房地产调控的公法依据,居住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需要国家的保护,在实践中很多国家也将保护居住权上升为宪法的高度;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财产权需要限制,住房是重要的不动产,但财产权的使用是要有限制的;我国土地的公有制属性使政府有对房地产调控的义务。第二,分析房地产调控效果不佳的原因。本文第三章对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也对有些典型的调控政策进行了公法剖析。总结了房地产调控不佳的原因,首先是房地产调控政策本身和调控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导致的,房地产调控缺乏法律理性导致政策公认度低,地方政府的自利性使其不认真执行调控政策,公权力的任意性使“看得见的手”伸的过长违背了市场规律;其次,就是我国房地产调控制度还不是很健全。笔者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房地产调控的公法建议,希望对我国房地产调控有所作用,从而使我国房地产调控更加科学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