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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其中,流动人口盗窃犯罪问题尤为突出,给城市社区公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因此,系统地研究流动人口盗窃犯罪的现状及成因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实证研究的视野下,对长沙市芙蓉区法院2007年—2009年所审结的433例流动人口盗窃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文献分析,挖掘该类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时空和侵害对象四个方面的特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入手,剖析流动人口盗窃犯罪的成因。从犯罪主体来看,犯罪人主要以男性为主,犯罪生涯较长,累犯、共犯现象突出,犯罪人就业状况不良,盗窃犯罪具有典型的技术性和职业性等特点。从盗窃犯罪的侵害对象来看,入室盗窃、扒窃、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是主要的侵害对象。分析犯罪原因,主观方面,流动人口离开流出地后,熟人社会道德观念的自我约束机能和相互监督机制已不复存在,而城市社会中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管理远远无法弥补监督管理的漏洞,社会控制机制已无可避免地被削弱。当犯罪机会出现,长期压抑着的强烈求富欲望和反抗情绪冲破了流动人口内心的道德防线,社会监督机制的缺失又使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最终选择盗窃犯罪来获取财富。客观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导致流动人口相对剥夺感加剧,城乡文化冲突和归属感的缺乏刺激其行为失范,再加上社会综合治理体制不完备使得犯罪成本降低等客观因素引发了流动人口实施盗窃犯罪。